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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No.691/2015(3页,阿拉伯语)规定6个月的过渡期以遵守埃及标准ES375/2015“便携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更新时间:2016/3/4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EGY/131
通报日期:2016-03-04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1.通报成员:埃及
2.负责机构:埃及标准与质量管理总局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灭火器
ICS: 13.220 HS:
5.通报文件的标题:法令No.691/2015(3页,阿拉伯语)规定6个月的过渡期以遵守埃及标准ES375/2015“便携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页数:81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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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部颁法令要求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遵守标准ES 375/2015,以前版本的标 准已经执行。生产商和进口商有6个月的过渡期。 本埃及标准规定了非焊接钢体、容量2、3、5和6kg、包括包装和附件总重量不超过 25kg、以二氧化碳工作的便携式灭火器的设计、生产、性能、装卸、测试、维护和装填 或再装填最低要求。 本标准符合: -DIN EN 3-7:2007-灭火器-第7部分:特性、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 -DIN EN 3-8:2007,包括2008年颁布的勘误-便携式灭火器-第8部分:最大允许压力≤30巴的灭火器的结构、耐压和机械性能试验用对EN 3-7的附加要求 -EN 3-9:2008便携式灭火器-第9部分:二氧化碳灭火器耐压EN 3-7附加要求 -EN 3-10:2010便携式灭火器-第10部分:评估便携式灭火器是否与EN 3-7标准一致的规定 -ISO 7165-消防-便携式灭火器-性能和结构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安全要求
8.相关文件: •部颁法令No.691/2015 •DINEN3-7:2007 •DINEN3-8:2007+Cor.2008 •EN3-9:2008 •EN3-10:2010 •ISO7165:2009
9.拟批准日期:2015/09/15
  拟生效日期:2015/11/06
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