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卫生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 哌甲酯,及其盐类、同分异构体、衍生物和类似物,衍生物、同分异构体和类似物的盐类 |
ICS: |
11.120 |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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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 给相关利益方的公告-将哌甲酯列入受管制药品及物质法案(CDSA)及其法规一揽表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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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2 |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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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哌甲酯及其盐类目前是列入受管制药品及物质法案(CDSA)一揽表III的兴奋剂。然而哌甲酯存在滥用的可能,哌甲酯也用于治疗多动症(ADHD)和嗜睡症。近年,新出现的模仿受控物质效果但规避现行药品法律的精神作用物质显著增加。几种哌甲酯相关物质已被确定为与哌甲酯效果相似但无核准治疗用途的精神作用物质。加拿大卫生部现提出修订受管制药品及物质法案(CDSA)一揽表III,扩大哌甲酯及其盐类列表项,包括衍生物、同分异构体和类似物及衍生物、同分异构体和类似物的盐类。与哌甲酯及其盐类相关的活动,依照食品药品法规(FDR)第G部分授权,哌甲酯及其盐类被列为受控药品。然而,由于哌甲酯的衍生物、同分异构体和类似物(及衍生物、同分异构体和类似物的盐类)无核准的治疗用途,加拿大卫生部提出将这些物质列入FDR第J部分。这些物质的研究或科学用途依照FDR第J部分授权。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本修订提案的目的是保护公众健康安全 |
8.相关文件:2016年2月27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英语和法语) |
9.拟批准日期:预计2016年秋 |
拟生效日期:法规批准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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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6/04/27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