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韩国 |
2.负责机构:韩国国土基础设施与交通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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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韩国机动车及零件性能标准法规修订案 |
页数:105 |
使用语言:韩国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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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做出以下修订:
A.使韩国机动车安全标准(KMVSS)与联合国法规保持一致。(第13、22-24、28-31、57、64和84条):改进关于控制和显示、防盗、乘坐装置、驾驶员座位、站立空间、入口、紧急出口、通道、灭火器、驱动装置(2轮车辆)和后视镜(2轮车辆)的安全标准以符合国际标准;
B. 提出先进安全装置安全标准(第14-2、15-3、89-2和90-3条):对于可能产生重大事故的大型商用车辆,强制安装先进安全装置,如路线偏离驾驶员意愿的警告系统(车道偏离警告系统)和使车辆减速或制动的紧急制动系统,通过行驶时侦测可能的正面碰撞情况减少或防止碰撞(先进紧急制动系统);
C. 露营车和拖车电气装置安全要求(第18-4条):由于露营车和拖车产生的火灾事故问题,规定了此类车辆电气装置结构和警告信号安全要求;
D. 属于自我认证的车辆零件安全标准(第112-7 和112-13条):规定了属于自我认证的安全玻璃、警告三角标志、后标志牌、反光材料、可更换刹车片、客车及挂车车轮、低速行驶车辆的反光标志及后标志牌的安全标准;
E. 适用于自动驾驶车辆安全标准的除外(附录6 2):为了测试和研究目的临时运行的自动驾驶车辆免除适用关于自动转向功能的规定,这是转向系统标准的一部分,旨在支持自动驾驶车辆的开发和利用。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通过制定新的安全标准改善和更新现有系统,扩大属于自我认证的零部件范围,使国内汽车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加强国内生产商的全球竞争能力,强制安装先进的安全装置,如车道偏离警告系统(LDWS)和紧急制动系统(AEBS)。 |
8.相关文件:作为文件韩国国土基础设施与交通部(MOLIT)公告No.2016-430通报 |
9.拟批准日期:预计2016年下半年 |
拟生效日期:预计2016年下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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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