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越南 |
2.负责机构:卫生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高频手术设备 |
ICS: |
11.040 |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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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国家高频手术设备基本安全技术法规 |
页数:12 |
使用语言:越南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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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法规适用于在越南生产、进口、出口和使用医疗高频手术设备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法规规定了医疗高频手术设备安全要求。法规不适用于额定输出功率低于50W的设备。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医疗设备直接影响患者健康,因此最受关注的问题是设备安全。2011年12月6日,卫生部颁布了通知No.44/2011/TT-BYT指定由卫生管理的可能不安全的产品和商品清单。在通知中,高频手术设备列入直接干扰患者设备的产品和商品组No.2。此外,高频手术设备目前正在进口到越南并且广泛应用于医疗机构中。因此,应当制定规定高频手术设备安全标准的技术标准以确保其在生产、进口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
8.相关文件:TCVN7303-2-2:2006(IEC60601-2-2:1998)医疗电器设备-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特殊要求IEC60601-2-2:2009医疗电器设备-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和高频手术附件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特殊要求TCVN6196-1:2008(ISO15223-1:2007/Amd1:2008)医疗设备-与医疗设备的标签、标志和信息共同使用的符号-第1部分:一般要求TCVN7303-1:2009(IEC60601-1:2005)医疗电器设备-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通用要求 |
9.拟批准日期:2016/07/02 |
拟生效日期:2016/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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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