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ARE/308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
1.通报成员: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
2.负责机构:阿联酋标准计量局(ESMA)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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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阿联酋控制计划草案适用于: 能量食品:激发能量的食品和以各种形式(如口香糖、糖和类似产品)生产的能量产品 非酒精能量饮料,不包括运动员饮料或以茶和咖啡为基础生产的产品 直接消费的人参产品,如果需要包括作为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餐饮和包装材料,上述产品需要进一步加工用于医疗用途的除外。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质量要求;保护人类健康安全;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
8.相关文件:•UAES.1926能量饮料 •UAES.GSO2226能量产品通用要求 •UAES.GSO2210人参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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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