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能源部(DOE)能效与可再生能源办公室(OEERE)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商用热水设备。环境保护,家用、商用和工业加热电器 |
ICS: |
13.020,97.100 |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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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能源节约计划:商用热水设备能源节约标准 |
页数:99 |
使用语言: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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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修订的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1975(EPCA),规定了各类消费品及某些商业和工业设备能源节约标准,包括商用热水器、热水锅炉和不用火加热的热水储罐(以下称为“商用热水(CWH)设备)。EPCA还要求每6年,美国能源部(DOE)必须确定更严格的修订标准是否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并且能够节约大量能源。在本措施中,能源部(DOE)暂时认为有明确充分的证据支持法规提案的某些类别设备更严格的标准。DOE在本措施中未考虑商用燃油储水式热水器更严格的标准,该类设备的标准最近已经修订。因此,DOE提出某些商用热水设备修订的节能标准,还宣布召开听证会以便接收关于标准提案的意见以及相关分析和结论。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环境 |
8.相关文件:2016年5月31日联邦纪事(FR)第81卷第34439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10编第429和431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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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6/08/01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