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USA/822/Add.2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
1.通报成员:美国 | ||||||||
2.负责机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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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依照消费品安全改善法2008(CPSIA)(即熟知的丹尼?凯泽儿童产品安全通报法案)第104(b)条,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或CPSC)公布了关于耐用婴幼儿产品的消费品安全标准,包括童车和婴儿车安全标准。本标准通过引用编入了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童车和婴儿车自愿标准,有少许修改。2011年8月,国会颁布了公共法案,规定了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依照CPSIA第104(b)条授权颁布的标准的更新程序。依照这个程序,我们公布了本直接最终法规,修订CPSC的童车和婴儿车标准,通过引用编入适用ASTM标准的最新版本。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相关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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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