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立陶宛 |
2.负责机构:马来西亚标准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食品和农艺
|
ICS: |
67.040 |
HS: |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有机食物的生产、处理、标识、销售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30 |
下载:
|
|
6.内容简述:准备马来西亚此标准草案的目的是为了给与有机食物的生产、标识和索赔相关的要求提供统一的步骤。
马来西亚此标准草案适用于如下带有或准备加上有机生产方法的描述性标签的产品:
(a) 未经加工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b) 主要由(a)中得到的适于人们消费的加工过的产品。
马来西亚此标准草案确定了有机产品在农场、准备、存储、运输、标识和销售个阶段的原则。他也为土壤施肥和调节、植物害虫和疾病控制、食品添加剂和处理辅助方法的允许输入进行了指示。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与国际惯例相一致 |
8.相关文件:关于有机食物的生产、处理、标识、销售的FAO/WHO规则指导方针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1/05/31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