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立陶宛 |
2.负责机构:经济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除文件中指出的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
|
ICS: |
99 |
HS: |
99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立陶宛共和国商品销售的价格说明和标签的法规
|
页数:立陶宛语,英语 |
使用语言:19 |
下载:
|
|
6.内容简述:法规对向最终消费者销售的商品制定了通用的标签和价格说明的要求。规定了标签细节(产品名称,生产商,最低保存期限(如合适),危险和安全警告等),以及标签形式和位置等。规则规定了所有产品所贴上的标签,应完全符合本文件的以前所定的产品标签要求,同时应符合其它国家法案(与欧盟指令和法规一致的)中的规定的产品标签要求。在上述立陶宛共和国和欧盟管制特殊商品标签法律中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本法规将是必须遵照执行。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消费者信息和安全,在同领域与欧盟立法类似的国家措施 |
8.相关文件:立陶宛共和国商品销售标签和价格说明法规,根据立陶宛共和国经济部长令2002/05/15,第170号。 |
9.拟批准日期:2004/05/01 |
拟生效日期:2004/05/01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4/04/15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