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斯里兰卡 |
2.负责机构:斯里兰卡标准学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2.10.1, []5.6.2, []5.7.1,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 |
ICS: |
29.140.30 |
HS: |
85.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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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斯里兰卡标准SLS1231:200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规范。 第1部分:性能要求 第2部分:安全要求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18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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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标准第1部分详细说明了为控制、开启和稳定运行(自镇流荧光灯)而制定的家庭及类似普通照明用: (a)额定功率低于60W; (b)额定电压100V至 250V; (c)螺口或卡口灯座的荧光灯和其它紧凑型气体放电灯的性能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第2部分详细说明了为控制、开启和稳定运行(自镇流荧光灯)而制定的家庭及类似普通照明用,额定功率低于60W,额定电压100V至 250V,螺口或卡口灯座的荧光灯和其它紧凑型气体放电灯的安全性、互换性要求和检测方法及要求说明荧光灯和其它紧凑型气体放电灯应遵从的条件。本标准要求只涉及型式检测。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消费者保护 |
8.相关文件:根据进口(标准化和质量控制)法,本法规将公布在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特别公报上,如果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紧密型荧光灯)不符合斯里兰卡标准SLS1231,斯里兰卡将不允许其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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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