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113)。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制冷剂。 |
ICS: |
13.040 |
HS: |
8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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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保护平流层臭氧:替代制冷剂循环使用;修订制冷剂定义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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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环保署(EPA)拟变更以纠正公布在2004年3月12日联邦纪事上的最终法律。特别是,环保署(EPA)拟修订制冷剂和技术人员定义的管理文件及禁止排放替代制冷剂。环保署(EPA)也拟修订禁止排放替代制冷剂以反映提出的定义改变。这些改变被提出以确定2004年3月12日公布的法规不被解释为限制不含臭氧损耗物质(ODS)的替代制冷剂销售,如氟代烷烃(HFC)和全氟烷烃(PFC)。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生命和健康。 |
8.相关文件:2005年4月13日联邦纪事(FR)第70卷第19371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82部分。批准时将发表在联邦纪事(FR)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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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5月13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