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2.负责机构:卫生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染发剂原料名单 |
页数:中文 |
使用语言:8页 |
下载:
草本文案0
草本文案0
|
|
6.内容简述:为保护中国消费者使用染发类化妆品的卫生安全,名单规定了染发类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染发剂原料及其限制使用要求。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与安全。 |
8.相关文件:无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散发之日起60天 |
11.备注: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82260618
传真: +86 10 82262448
电子信箱: tbt@aqsiq.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