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损耗臭氧的物质 |
ICS: |
13 |
HS: |
3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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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保护平流层臭氧:扩大用于地球实验室和分析的基本类I的臭氧损耗物质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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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6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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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环保署提议,自2005年12月3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扩大地球实验室和分析用的I类损耗臭氧物质生产和进口的免除,与《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签署各方的最近行动一致。该项免除允许美国的个人生产和进口实验室和分析用的,尚未被环保署确定为非必需的受控物质。环保署还提议阐明实验室和分析用的、2005年1月1日后分阶段停止使用的溴甲烷的生产和进口免除的适应性。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环境 |
8.相关文件:2005年5月13日联邦纪事(FR)第70卷第25725项;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82部分。批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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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