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负责机构:农业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食品和烟草制品标签 |
ICS: |
67.;65.160;99.001 |
HS: |
16;17;18;19;20;21;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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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关于食品和烟草制品标签方法的法令No. 113/2005 Coll.的修正案草案 |
页数:捷克语 |
使用语言: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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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本文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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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修正案草案修订关于食品和烟草制品标签方法的法令No. 113/2005 Coll.附件1中的致敏物质的目录。该目录中增补了某些暂时排除在目录之外的、且在2005年11月25日之前在食品成分表中不必明确标示的致敏物质。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该修正案涉及必须在食品成分表中明确标示的致敏物质目录。发布法令No. 113/2005 Coll修正案的原因是采用了新的委员会指令2005/26/EC,确定暂时排除在指令2000/13/EC附件 III (a)之外的食品成分或物质的目录。 |
8.相关文件:关于有关食品标签、介绍和广告的成员国趋于一致的法律的指令2000/13/EC,委员会指令2005/26/EC,以及经修订的关于食品和烟草制品的法案No. 110/1997 Coll.。 |
9.拟批准日期:2005年11月25日 |
拟生效日期:2005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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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7月15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