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交通部/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NHTSA) (142)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公共汽车 |
ICS: |
43.040 |
HS: |
8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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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分两个或多个阶段制造的公共汽车的识别要求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7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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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文件拟修订第567部分要求把除车辆识别代码之外的附加信息记录在每一辆分两个或多个阶段制造的公共汽车的证明标签上。该信息能识别公共汽车车体制造商及不同车辆的特征。本文件还拟增加新的584部分要求分两个或多个阶段制造的公共汽车车体制造商获得一个制造商识别符并向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提供关于公共汽车车体制造信息。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生命。 |
8.相关文件:2005年8月18日联邦纪事(FR)第70卷,48507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9编第567和584 部分。批准时将发表在联邦纪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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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10月17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