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交通部/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149)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汽车后视镜 |
ICS: |
43.040 |
HS: |
8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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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语言: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后视镜 |
页数: 英语 |
使用语言:19页 |
下载:
草本文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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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 应规则制定请求,本文件拟要求车辆总重(GVWR)在4,536公斤(10,000磅) 至11,793公斤(26,000磅) 之间的单体货车安装后方物体检测系统。提案要求的目的是提醒驾驶员注意车辆正后方的人和物体,从而减少与倒车有关的死亡和伤害。本通告提出了两个相应选择。车辆生产商通过安装后视镜系统或使驾驶员能够看到车辆后方区域的电视系统都可满足提案要求。作为未来规则制定的一部分,通告还提出一系列问题帮助管理局确定是否提案要求应被扩展到其它重量级别的车辆及是否现存州际商用单体货车应被改装以满足提案要求。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生命 |
8.相关文件:2005年9月12日联邦纪事(FR)第70卷第53753 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9编第571部分。批准时将发表在联邦纪事(FR)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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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11月14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