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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

更新时间:2005/10/10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通报号: G/TBT/N/CHN/149
通报日期:2005-10-10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 农作物种子
ICS: 65.020 HS: 1209
5.通报文件的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 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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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 根据中国种子法律的规定,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必须附有种子标签,该文件对种子标签的标注内容、制作要求以及使用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该文件的目标是规范种子标签的标注、制作和使用行为,从而指导种子企业正确标注种子标签,明示质量信息,明确质量责任,并强化种子质量监督。
  种子标签真实制度是《种子法》所规范的主要制度之一。为了保护种子使用者(农民)的合法权益,该文件根据中国种子法律的规定,对法规的原则性规定作出进一步的规范、指导和示例。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防止欺诈行为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批准后6个月
  拟生效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 82260618
  传真: +86 10 82262448
  电子信箱: tbt@aqsi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