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圣卢西亚 |
2.负责机构: 圣卢西亚标准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 熨斗 |
ICS: |
97.060 |
HS: |
85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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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 DLNS/IEC 60335-2-3 家用及类似电器 – 安全 第2 –第3部分:电熨斗的特定要求 |
页数: 英语 |
使用语言: 2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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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该标准涉及家用及类似用途的干电熨斗和蒸汽电熨斗(包括带有容量不超过5升的单独蓄水器或蒸发器的)的安全,它们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 。非正常使用可能成为对公众的危险源的设备在该标准范围内,例如拟由非专业人员在商店、在轻工业以及在农场使用的设备,。 尽可行的,该标准涉及设备对所有住处内及周围的人造成的一般危险。然而,一般说来不考虑以下情况: 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设备由年轻人或体弱者使用; 幼童玩设备; 该标准不适用: ? 烫衣机 ? 专门指定用于工业目的的设备 ? 拟用于特殊情况经常发生的场所的设备,例如处于腐蚀或爆炸的空气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该标准的执行将保证熨斗的国内用户使用安全的产品。 |
8.相关文件: 该标准等同IEC 60335-2-3家用及类似电器 – 安全 第2 –第3部分:电熨斗的特定要求 一旦该标准被正式批准为强制标准,一个公告将发表在圣卢西亚国家公报上。 |
9.拟批准日期: 在负责圣卢西亚标准的部长决定之日期 |
拟生效日期: 在负责圣卢西亚标准的部长决定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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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2006年1月31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