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 眼镜镜片、配装眼镜、太阳镜和驾驶员镜等 |
ICS: |
11.040.70、13.340.20 |
HS: |
90015099、 90014099、 90049090、90041000、90015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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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眼镜镜片和相关眼镜产品的透射比规范及检测方法》 |
页数:中文 |
使用语言:1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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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对眼镜镜片、太阳镜及眼镜产品的透射比的技术要求以及测量方法等。为达到中国市场对眼科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本国家标准修改采用ISO8980-3-2003;对眼镜产品在UVA和UVB范围内的透射比要求略高于ISO标准;要求太阳镜的透射比在UVB波段截止;检测方法涵盖了处方眼镜和处方装成太阳镜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的健康 |
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批准后6个月 |
拟生效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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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1900年1月1日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备注: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82260618 传真: +86 10 82262448 电子信箱: tbt@aqsiq.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