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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商用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

更新时间:2005/12/1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173
通报日期:2005-12-01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 N类汽车,但不适用于汽车外后视镜及外后视镜的连接件、天线和行李架
ICS: 43. HS: 8704
5.通报文件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商用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 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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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车驾驶室后围板之前的车身外部凸出物的术语、一般规定、特殊规定及检验方法。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身安全。
8.相关文件: ECE R16法规(00系列,1984年版)
9.拟批准日期: 批准后6个月
  拟生效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10.提意见截止日期: 1900年1月1日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82260618 传真: +86 10 82262448 电子信箱: tbt@aqsi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