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交通部/ 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169)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空气制动系统 |
ICS: |
43. |
HS: |
8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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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空气制动系统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13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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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该局提议修订我们的空气制动标准,改进牵引车的停车制动距离性能。基于目前牵引车的安全动向数据和制动系统技术,我们提议将所要求的这些车辆的停车制动距离减少20%至30%。我们暂时做出结论,牵引车在现有的技术下能够达到在这个范围内减少停车制动距离。我们同样还论述了关于改进其它类型的重型车辆(即,拖车、平板卡车,以及公共汽车)制动性能的研究并征求评议意见。该局可能在将来的法规制定中着手解决改进这些其它车辆的制动性能。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的生命 |
8.相关文件:2005年12月15日的联邦纪事(FR) 第70卷第74270项;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9编第571部分。批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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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6年4月14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