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欧盟 |
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x]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烟花爆竹及其它烟火制品 |
ICS: |
71.100.30 |
HS: |
3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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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关于烟火制品投放市场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提案 |
页数:欧盟所有官方语言 |
使用语言:35页 |
下载:
草本文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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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该指令提案规定了烟火制品必须符合的以投放市场为目的的基本安全要求。 为了确保适合于制造商和进口商的单一市场,并且在产品安全方面产生重大效益,该指令提案协调关于烟火制品的分类、标准的使用,以及认可。 该指令提案也旨在制定一种统一的欧盟方法,规定关于烟火制品安全处理和使用的信息。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该提案的目的是在共同体层面建立一个综合的和一致的立法框架,并且为达到以下目标的提出了最低要求: * 确保烟火制品在欧盟内部的自由流通, * 提高对消费者和专业人员的全面保护, * 有利于减少事故, * 协调可适用于不同成员国的安全要求。 |
8.相关文件:关于烟火制品投放市场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提案(COM(2005) 457 最终版) http://europa.eu.int/comm/enterprise/chemicals/legislation/explosives/index_en.htm |
9.拟批准日期:2006年9月/10月 |
拟生效日期:2006年9月/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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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2006年2月20日自通报分发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