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 食品药品管理局(FDA)(174)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大麦及含有大麦的食品 |
ICS: |
67. |
HS: |
1101, 1102, 1103, 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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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食品标签:健康声明;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膳食纤维与冠心病;暂定最终规则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1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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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正在修订授权使用有关全燕麦β- 葡聚糖可溶性纤维与心脏病危险的健康声明食品标签的现行法规,将整粒大麦和干法磨制的大麦产品作为补充的,符合β- 葡聚糖可溶性纤维条件的来源包括在内。基于来自公众的全部科学论据,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确定燕麦和大麦对于降低血液中胆固醇的作用是相等的。因此,食品药品管理局做出结论,食用含有β- 葡聚糖的整粒大麦或某些干法磨制的大麦产品,可以有助于减少血液中胆固醇的浓度,而且食品药品管理局正在修订联邦法规法典(CFR)第21编第101.81部分,将整粒大麦和某些干法磨制的大麦产品作为符合可溶性膳食纤维- 心脏病危险健康声明条件的物质包括在内。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的健康(为了有助于减少心脏病的危险,提供关于食用含有β- 葡聚糖的燕麦和大麦食品有效性的食品标签声明) |
8.相关文件:2005年12月23日的联邦纪事(FR) 第70卷第76150项;联邦法规法典(CFR)第21编第101部分。批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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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6/03/08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