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瑞士 |
2.负责机构:联邦公共卫生办公室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转基因生物食品 |
ICS: |
07.080 |
HS: |
98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联邦内政部关于2005年11月23日转基因食品的法令(SR 817.022.51) |
页数:法语、德语和意大利语 |
使用语言:10 |
下载:
|
|
6.内容简述:联邦内政部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法令第2条 c定义了述语“GMO产品”。修订为:不再认为直接得自转基因生物GMOs的产品(即第1代产品;如玉米淀粉)与第1代产品的化学修饰产品(即第2代产品;如玉米淀粉生产的葡萄糖/果糖糖浆)之间有差别。根据先于上述法令、至2005年12月31日有效的转基因生物食品、转基因生物添加剂及转基因生物加工助剂审批程序法令,只有第1代产品上市前须经强制性批准。修订使瑞士法律与欧共体法律一致。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所有转基因生物产品必须证明食品安全性 |
8.相关文件:联邦内政部关于2005年11月23日转基因食品的法令(SR 817.022.51)。 |
9.拟批准日期:2005/11/23 |
拟生效日期:2006/01/01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6/03/10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