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菲律宾 |
2.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司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硅酸盐水泥 |
ICS: |
91.100.10 |
HS: |
2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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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菲律宾国家标准(PNS) 07:2005—硅酸盐水泥—规范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12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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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通报详细说明了对5类硅酸盐水泥的要求。本标准取消并代替了PNS 07:2000,对以下方面做了改变: •在报告的氧化铝(A12O3)中不包括少量及微量氧化物,二氧化钛(TiO2)和五氧化二磷(P2O5)。 •加强了标志要求。 •增加了生产商符合本标准的认证规定。 •修订了标准测试方法与美国测试与材料学会标准ASTM的现行版本一致。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消费者保护及安全 |
8.相关文件:美国测试与材料学会标准ASTM C 150-02a(2003年公布),硅酸盐水泥规范 |
9.拟批准日期:本法令在其公布在两份普通发行的报纸上或菲律宾政府公告上之后15天生效。 |
拟生效日期:本法令在其公布在两份普通发行的报纸上或菲律宾政府公告上之后15天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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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立刻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