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0日,欧盟委员会颁布关于作为传统特产的农产品和食品的理事会法规提案,制定了共同体认可并保护具有特殊性质的传统农产品和食品名称的规则。拟定于2006年5月批准并生效。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