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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发布膳食补充剂要求

更新时间:2006/2/28

    捷克共和国卫生部2005年12月15日发布了G/TBT/N/CZE/111号通报。规定膳食补充剂的要求及有关用膳食补充剂强化食品的法令草案。涉及维生素、矿物质、膳食补充剂、用膳食补充剂强化的食品。

  该草案管理依照指令2002/46/EC使用的膳食补充剂的标签,以及用膳食补充剂强化食品的条件,其中包括作为一项国内的法规,用碘强化精制食盐。该草案还包含禁止的植物,这些植物不得在膳食补充剂中使用。为了使食品制造商和进口商简单明了,该法令提供了自2001年以来在捷克共和国可接受的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最大允许量。该法令草案的另一个部分规定了用膳食补充剂(维生素和矿物质)强化食品的条件。该法令草案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2006年3月1日,提意见截止期:2006年2月15日。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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