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日前结束了对我复合木地板(加海关编码4411.19.90.90)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再调查。
据该署5月5日的公告:除了CBSA指明的16家中国企业根据其各自的正常价值确定具体收取的反倾销税(如出口价格超过正常价值则不需征税)之外,其他中国企业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30%;补贴量为0%至3.65%,加权平均补贴量为3.54%,其中CBSA指明的15家中国企业的补贴量为0或可忽略不计(低于2%)。
本案于2004年10月4日立案。2005年5月17日,CBSA终裁决定,中国该产品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7.8%,加权平均补贴量为3%。6月16日,加国际贸易法庭就该案的损害部分作出终裁,裁定来自中国的复合地板对加国内产业造成损害。11月14日,CBSA启动了对该调查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再调查程序。
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