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2日,日本通产省部分修订家居用品标签法。涉及的产品包括纺织品、塑料制品、浴盆盖、电器、电饭煲、电视机和微波炉等。修订的内容包括:
1. 关于纺织品质量标签规则的标签和通用事务的修订;
(1) 修订合成纤维的定义以便在分类中添加上衣和外套的填料;
(2) 修订指定条款以便添加“聚乳酸纤维”;
(3) 修订标注成分比例的特定方法以便在“名称及纤维成分”内标注内容。
2. 关于塑料制品质量标签规则的通用事务的修订;修订浴盆盖检查方法。
3. 关于电器质量标签规则的标签与通用事务的修订;
(1)电饭煲特别分类声明中填加“种类”、“蒸发水体积”、“年能量消耗”、“每个电饭煲每次使用的能量”、“为米饭保温每小时消耗的能量”、“时间模式下每小时能量”、“待机状态下每小时能量”;
(2) 向电视机分类中填加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
(3) 在电视机特别分类声明中填加“种类”和“电视机尺寸”;
(4) 在微波炉特别分类声明中填加“分类”、“微波功能年能量消耗”、“烤箱功能年能量消耗(仅限于那些具备烤箱功能的)”、“年待机能量消耗”和“年能量消耗”。
拟定生效日期为2007年7月。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