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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制定有关密封集装箱内食品的法规草案

更新时间:2006/6/5

    2006年5月9日,泰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宣布制定了MOPH通报草案:密封集装箱内的食品。

    MOPH认为有必要加强有关密封集装箱内低酸性食品的措施,以防止例如罐装竹笋的食品受Clostridium butolinum的污染,它可以威胁人的生命。因此,7月2日MOPH第144号(B.E.2535)通报,名为:“密封集装箱内的低酸性食品”的某些规定[B.E. 2535]应修改如下:

    1) 在保持环境温度条件下,密封集装箱内pH > 4.6的食品必须无生长细菌;
    2) 密封集装箱内pH < 4.6的食品,可以有细菌,但须在相应的控制标准限度内;
    3) 密封集装箱内pH > 4.6,水活性> 0.85的食品必须按照所列加工方法处理,即能够杀灭Clostridium butolinum孢子,F0 (消毒值) ≥ 3分的加工方法,并按照泰国FDA的指导对热分散及热渗透进行提前测试,以确定加工方法。或是按照泰国FDA的指导在热处理后进行酸化处理,使平均pH ≤ 4.6。
    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MOPH有关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该草案拟定于官方公报公布次日生效。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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