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4日,香港制定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的提案。自1995年起香港对家用电器和办公设备及机动车辆实施了一个自愿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香港将对室内空调、制冷器具和紧凑型荧光灯引入一个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强制性计划所包括产品的本地生产商或进口商将必须向机电工程署注册其产品的型号,并在供应香港市场之前按规定的形式在注册的产品上粘贴能效标签。该提案定于2008年6月之前生效。
具统计,现超过40个国家,包括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和韩国,这些国家已经对多种产品引入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EELS)。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