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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修订医疗器械制造进口及品质管理标准
更新时间:2009/7/23
2009年7月17日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局公布拟对医疗器械制造进口品质管理标准(食品医药品安全局告示第2009-36号,2009.6.17)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主要内容:
1. 医疗器械制造进口品目许可(申报)时可进行品质管理审查申请(案 第3条及第5条);
2. 仓库实验室等的地址变更时重新品质管理审查不予接受(案 第5条第3项第2号);
3. 依据‘谕令例规发布令及相关管理规定’(总统谕令第248号)设定3年为重新检查期限(案 第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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