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厚生劳动省已于2009年3月30日的食安输发第0330006号(最终修改:2009年10月2日的食安输发1002第2号)中下达关于实施命令检查通知。
2009年10月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1006第1号通知:近日,厚生劳动省由进口时的监控检查得知,中国产活中国河蟹(学名:Eriocheir sinensis)中含有呋喃唑酮,因此将如下对其实施命令检查,并按照附件修改上述通知的附表1.
1. 对象食品
中国产中国河蟹(学名:Eriocheir sinensis)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 检查项目
呋喃唑酮(作为AOZ)
3. 检查频率
对进口商申报进口的整批产品实施检查。
4. 检验品的采集方法
以2009年3月30日的食安输发第0330006号附表2-4为依据。
5. 检查方法
以1959年12月厚生省告示第370号“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为依据。
6. 实施检查的具体理由
可能残留呋喃唑酮
7. 备考
若查出呋喃唑酮,则按照违反食品卫生法第11条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