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0120第2号通知: 近日,由日本检疫所的监控检查可知,中国产养殖虾中含有呋喃唑酮(作为AOZ),因此厚生省决定在中国产养殖虾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的命令检查中追加呋喃唑酮(作为AOZ)一项。
此外,按照附件修改食安输发第0330006号(最终修改:2010年1月14日的食安输发0114第1号)的附表1.
违反事例:
1 产品名:冷冻虾仁
生产国:中国
进口商:股份公司マルハニチロ水产
申报数量及重量:1,980箱、19,800.00㎏
检查结果:呋喃唑酮(作为AOZ)0.001ppm(标准值:不检出)
申报地:东京检疫所
确定违反日期:2009年10月29日
措施状况:全部退货
2 产品名:冷冻混合海鲜(对养殖虾实施检查)
生产国:中国
进口商:阪和兴业 股份公司
申报数量及重量:2,200箱、17,600.00㎏
检查结果:呋喃唑酮(作为AOZ)0.003ppm(标准值:不检出)
申报地:神户检疫所
确定违反日期:2010年1月19日
措施状况:全部保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