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日食安输发第0801003号中已经下达通知:出口者出口的中国产生姜进口申报时,请保留货物。
此外,废止2007年8月1日食安输发第0801003号法律。
1 检查对象(1)中国一家出口企业出口的生姜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进口申报时,请保留货物,并对于进口者实行涕灭威、涕灭威亚砜、涕灭砜威(涕灭氧威)(以下称为“涕灭威等”)的自主检查。(2)对于(1)之外的出口者出口的中国产生姜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将残留农药(含有涕灭威等)的监控检查的频度提高至30%。
2 检查方法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