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酒类企业生产,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我局从7月底开始对辖区内酒类获证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截至行动结束,共出动检查人员53人次,检查企业30家次,重点检查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酒类产品以及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原料和药品的行为。
目前,江门市共有27家获证酒类生产企业,其中5家白酒生产企业,21家配制酒生产企业,1家发酵酒生产企业。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获得其他酒(配制酒)单元生产许可的企业超范围生产白酒,并在其产品上标注QS标志;二是部分配制酒生产企业在其产品中违规添加川芎、党参、白芍等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为此,我局督促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以及许可要求组织生产;严格落实原料酒基的进货验证制度,防止采购供应商超范围生产的白酒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