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中国大陆贸易商已经知道的,自1991年起脚捕兽器在欧盟已经被禁止使用。目前的指令草案为其它的“人道”捕兽方式设立标准,目的是为减少动物的痛苦而规范猎杀和遏制性捕兽。该指令案计划将1996年与俄国、加拿大和美国达成的有关捕兽标准的国际协议纳入欧盟法律。这些国际协议按照预期建立和发展了人道捕兽标准,并促进了皮毛和动物贸易。
与这些国际协议相适应,该指令草案设立了以获取动物皮毛为目的捕兽活动的标准。其中提出一系列措施,包括为测试捕兽器而设立适当评定程序、仅允许使用通过特定测试被用于遏制或捕杀指定物种动物的捕兽器、确保捕兽行为不会使得特定物种的动物濒临灭绝边缘等。
当前的草案包括19种动物:黑貂、白貂、麝鼠、海狸、獾、山猫和貂鼠。该指令草案的目标在于推动通过认证的合格捕兽器向欧盟的进口。若捕兽器符合“人道”捕兽标准,并通过了相应认证,仍然被成员国拒绝进口,则进口国必须同时向出口国和欧委会书面陈述其拒绝进口的理由。指令要求生产商通过认证以及提供产品设置、安全操作及维护的说明,以此来保证该产品符合指令的要求。当前,该指令草案仅适用于规范欧盟内部的捕兽活动,相对于脚捕兽器法规,它还缺乏关于从第三世界国家(包括中国大陆)进口皮毛以及特定物种动物制品的相关条款。
欧洲议会对于该草案持坚决否定的态度,认为其“很不令人满意”并且“难以通过修订来改进完善”。议会发现草案缺乏相应的科学基础,建议公布草案之前应当就最近的科研进展进行相关的调查。“人道”一词的使用也备受争议。欧洲议会认为将这个词与捕兽方式联系起来是不对的。欧洲议会指出,其投票否决该指令案,部分是由于该草案更多地是出于政治和贸易方面的考虑,而并不是关注动物福利。该指令案实质上在动物福利保护方面做得远远不够,并且有人质疑,它会不会对未包括在指令案中的动物物种保护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尽管欧洲议会现阶段是驳回了该草案,贸易商应当认识到,该指令可能会被重新起草,并且在将来的版本中会更加强调动物福利,相关措施也会更加强硬。更严厉的欧盟皮毛进口贸易指令案将对中国大陆皮毛贸易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欧委会的统计部门报告显示,2004年共有2,776,000,000欧元的皮革和加工毛皮制品从中国大陆进口到欧盟。
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