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终于正式采纳《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指令,并已在英国贸易工业部网页内公布。
RoHS指令严格限制电器与电子设备含有的6类危险物质。所有电器与电子设备,包括膝上电脑及资讯科技设备、流动电话、家庭影音产品、办公室设备、家庭电器、电动与电子工具、玩具、消闲及运动用品、自动化器皿、灯泡及照明产品等)均被纳入指令的限制范围内。
由2006年7月1日起,根据英国法例(第2748号法例),铅、汞、镉、六价铬、PBB和PBDE含量超出规定的电器与电子设备不得在市场销售。同质物料所含的铅、汞、六价铬、PBB和PBDE,最高浓度不得超过重量的0.1%;同质物料所含的镉,最高浓度不得超过重量的0.01%。
根据英国法例及RoHS指令,生产商是指以其私家品牌生产及销售电器与电子设备;以其私家品牌转售其他供应商生产的设备;或以专业形式在欧洲经济区(欧盟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进口或出口电器与电子设备的人士。
虽然RoHS指令主要影响有关设备的制造商,但亦会牵连英国进口商、将产品从英国输往其他成员国的贸易商,以及以其私家品牌销售其他制造商的设备的贸易商。
英国法例亦根据欧盟指令,提供多项豁免条文。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推行的法例较欧盟指令更为严格,清楚说明第三方(除生产商外,亦包括零件供应商或销售商)对于因违反法例而引致的损失或损害应负的责任。此外,英国法例又列明公司董事及经理等人员的个人责任。假若违法行为是由公司董事疏忽所致,该董事或需与公司一同负责任。
根据英国法例,生产商必须准备(及应事务大臣的要求提交)技术文件,说明在市场新推出的电器与电子设备不含有毒物质。技术文件及有关资料必须保存4年。
贸易工业部旗下的执行机构全国测量实验室获委任在英国执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该实验室最近设立网址www.rohs.gov.uk,介绍执行情况。
任何人士违反有关英国法例,在市场销售含有毒物质的新电器与电子设备,或未有按规定提供及保存技术文件,均属犯罪,刑罚由较轻的5,000英镑以下罚款,以至较严重的巨额罚款不等。
有关法例将于2006年7月1日生效。
来源:宁波市WTO/TBT信息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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