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家用及类似场所用带选择性的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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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29.120.50 |
HS: |
8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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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家用及类似场所用带选择性的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
页数:中文 |
使用语言:80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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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及类似场所用带选择性的过电流保护断路器的分类、特性、结构要求、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试验以及提交认证的试验程序和试品数量。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及额定短路能力不超过50 000A的家用及类似场所用带选择性的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规范市场,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 |
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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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