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西 |
2.负责机构: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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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2009年6月24日的第41号决议草案 - 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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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葡萄牙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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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 本决议的目的是在巴西卫生监督局系统执行草药通报。草药是决议草案附件I中所述的,那些在收集、稳定和干燥、保持原样、清除杂质、压碎或碾成粉之后的药用植物或其部分。
当前的决议草案的规定适用于决议的附件I中所述的,分类为草药的产品。
在由公共机构认可的种植园和公有种植园中裁培的草药,以及处理过的干燥植物(草药)无须服从本决议,但应当达到由其特定的法规规定的条件。
附件I可以在巴西卫生监督局的网站获取:http://www.anvisa.gov.br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 |
8.相关文件:2009年6月23日的巴西官方公报,第1部分。2009年6月12日,由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的第35号决议草案;批准时,本决议将在巴西官方公报上公布。葡萄牙语。 |
9.拟批准日期:在磋商期后待定 |
拟生效日期:批准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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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07/23 |
11.备注: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