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韩国 |
2.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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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确认食品遵守食品暂定标准和规范的标准修正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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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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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为了符合食品卫生法案修订本及该法案的执行规则,某些食品配料必须添加到确认达到食品暂定标准和规范的食品列表中。在做此事时,规定了新颖食品配料的申请程序,所提交的数据范围包括准备安全评定数据,申请表等。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食品安全保证和保护公众健康 |
8.相关文件:2009年7月29日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指令No. 2009-208(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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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后60天 |
11.备注: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