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林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局(BSMD)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人工调味饮料粉 |
ICS: |
67 |
HS: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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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人工调味饮料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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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阿拉伯语 |
使用语言: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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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 848) “人工调味饮料粉”第8和第9.1条(标签和包装)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草案规定产品应包装在卫生、有益健康、适当的密封容器中。
草案还规定了标签要求:
- 产品名称应为“……味人工饮料粉”
- 水还原比例。
- 饮料粉类型(加糖、加合成甜味剂或无糖)。
- 维生素和矿物质类型及数量。
- 每100克饮料粉的营养信息(以卡路里为单位的能量,以克为单位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糖、维生素及添加矿物质比例)。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相关文件:-GSO 848“人工调味饮料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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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备注: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