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501)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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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43.040.40;43.040.50;13.110;43.100 |
HS: |
8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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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No. 114,防盗和防溜车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5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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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提议在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中插入一项要求,即某些制造供2010年9月1日之后销售的,配备制动- 变速器换档联锁装置的,带有自动变速器的机动车辆包含一个空挡位置。该联锁装置将要求脚踏制动踏板在变速器可以离开空挡之前压下,并且将在任何起动系统的关键位置起作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发布本文件,以响应在《2007年的喀麦隆高布蓝森儿童及汽车安全法案》中批准的一项法令。本规则提案将会与国会的要求一致。本规则将该强制性的要求插入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No. 114的文本中。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安全 |
8.相关文件:2009年8月25日的联邦纪事(FR)第74卷第42837项,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9编第571部分。批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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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09/24 |
11.备注: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