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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用婴幼儿产品消费者登记要求

更新时间:2009/9/4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USA/486
通报日期:2009-09-04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美国
2.负责机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502)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耐用儿童产品
ICS: 97.190;97.140 HS: 9403 
5.通报文件的标题:耐用婴幼儿产品消费者登记要求
页数:英语 使用语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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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消费品安全改善法2008 (CPSIA)第104(d)条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颁布一个最终消费品安全法规,要求每一个耐用婴幼儿产品生产商:为每一个产品附带一个邮资已付的消费者登记表;保留向生产商登记该产品的消费者记录;生产商永久地址及联系信息,型号名称及型号,每个产品的生产日期。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正在拟定该法令执行要求。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消费者保护
8.相关文件:2009年6月29日联邦纪事(FR)第74卷第30983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16编第1130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9.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09/14
11.备注: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