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 (506)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婴儿学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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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97.190 |
HS: |
940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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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婴儿学步车安全标准;法规制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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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12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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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消费品安全改善法2008 (CPSIA)第104(b)条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颁布关于耐用婴幼儿产品的消费品安全标准。如果CPSC包括能够进一步减少产品相关受伤危险的严格要求,这些标准与适用自愿标准“大体相同”,或比自愿标准更加严格。CPSC提出婴儿学步车安全标准以回应消费品安全改善法CPSIA第104(b)条的指示。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消费者安全 |
8.相关文件:2009年9月3日联邦纪事(FR)第74卷第45703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16编第1215、1216、1500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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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11/17 |
11.备注: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