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韩国 |
2.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
ICS: |
71.100.70 |
HS: |
33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部分修订“指定化妆品成分的法规”的提案(2009年11月18日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通告2009-287)(韩语) |
页数: |
使用语言: |
下载:
|
|
6.内容简述:本修正提案是增加和修订附件3(在化妆品中限制使用的成分列表)和附件4(在化妆品中禁止使用的成分列表)中的化妆品成分。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本修正提案旨在提高化妆品的安全性和促进公众健康。 |
8.相关文件:关于指定化妆品成分的法规(2009年7月10日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规2009-52)(韩语)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日期后60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