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林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未去壳的杏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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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67 |
HS: |
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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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蔬菜、水果和源自蔬菜、水果的产品-未去壳的杏仁 |
页数:阿拉伯语 |
使用语言:8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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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蔬菜、水果和源自蔬菜、水果的产品-未去壳的杏仁“的第6.2条和第7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了下列各项:
1. 该产品必须以确保内含物得到适当保护的方式包装。
2. 该包装应当无异质。
3. 为了防止该产品的任何内部或外部损坏,内部包装所用的材料应当是新的、清洁的和质优的。材料(特别是纸和密封材料)必须符合商业允许的特性,所用的胶水和墨水应当是无毒的。
草案同样还规定了标签要求,诸如:
• 如果该产品在外面看不见,应当标注产品的名称“未去壳的甜杏仁”。
• 生产地点。
• 商业特性:分类、净重、产品类型:软的、半软的、固体的。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相关文件:GSO“蔬菜、水果和源自蔬菜、水果的产品-未去壳的杏仁”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标准(UNECE)DDP-18/2007:带壳的杏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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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