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林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酸辣芥末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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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67 |
HS: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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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酸辣芥末酱 |
页数:阿拉伯语 |
使用语言:6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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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酸辣芥末酱”第7条和第8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了下列各项:
1. 该产品应当包装在经得住运输、贮存和外理条件的,适当、无缺陷和密封的容器中。
2. 在摄氏20度的温度下,包装物质的容量应当不低于包装含水量的90%。
草案同样还规定了标签要求,诸如:
• 产品的名称和类型。
• 贮存条件。
• 容器的净重(国际单位)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相关文件:-“酸辣芥末酱”。 -叙利亚标准No.3080/2005“酸辣芥末酱”。 -相关的研究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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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