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泰国 |
2.负责机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OCPB)、总理办公室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包含石棉的产品 |
ICS: |
59.060.30 |
HS: |
2524;6811;6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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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2009年9月29日的标签委员会通报(No. 27) 关于:标签控制的包含石棉的产品(3页,泰语和3页,英语(非官方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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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 包含石棉的产品应当以重要信息要求标签控制,即,用法说明(例如,如何使用,使用后的防护等)、警告(适当字符尺寸的符号和信息(不小于15毫米)),以及其它信息,例如,名称、商标、照片、设备、图片,以及其它相关信息;符号和警告信息附属于产品上。本通报覆盖的石棉是用作摩擦材料的产品,诸如制动器、离合器,以及建筑工业的产品,诸如仍然包含石棉的屋面瓦片、乙烯塑料地板、合成木墙、水管。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消费者使用物品的安全性 |
8.相关文件:1979年的消费者保护法案 |
9.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2010/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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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