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负责机构:工业贸易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测定天然气能含量的流程气相色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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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17 |
HS: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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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一般性质的措施草案规定了指定的测量装置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指定的测量装置:“测定天然气能含量的流程气相色谱仪”型式批准和校验的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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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捷克语 |
使用语言: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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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这项一般性质的措施规定了指定的测量装置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校验指定的测量装置(这里指的是测定天然气能含量的流程气相色谱仪)的测试方法。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依照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 Coll.的第3(3)项,测定天然气能含量的流程气相色谱仪是指定的测量装置,并且因此属于国家计量管理,即,型式批准和校验。目前,具体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含在国家技术法规中。这种状况必须通过依照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 Coll.的第24c项,将要求包括进一般性质的约束性措施中予以调整,以防止在其实施中出现问题。 |
8.相关文件: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 Coll.;经修订的,管理章程法案No. 500/2004 Coll.。 |
9.拟批准日期:2011年4月12之后 |
拟生效日期:2011年4月12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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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1/04/11 |
11.备注: |